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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男孩校门口葬身车底 父亲网上求真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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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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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一篇题为《7岁儿子离开人世36天了,谁能告诉我学校门口的经过》的帖子在深圳新闻网引起网友的关注,短短两日,点击率已近七千。帖子是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施宣涵的父亲发的。施宣涵于9月18日中午在校门口被车撞倒身亡。
孩子因事故身亡,家长为何在网上求问真相?昨日,记者与家长施先生取得联系,了解这一事件的始末。
孩子校门口被撞身亡
施先生在福建做生意,爱人在宝安区松岗照看一家商铺,两人常常不在家,接送小宣涵上下学成了难题。孩子今年入读西乡街道中心小学前,一家名为“碧海湾家政托管中心”在学校门口招生。看到该托管中心距离学校较近,施先生夫妇委托该托管中心接送孩子,并负责孩子午休午餐等。从9月4日至9月29日,全托费用580元。
9月18日中午1时许,施先生的爱人接到班主任刘老师发来的短信,短信中说:请各位家长确认自家的小孩是否已经安全回家。她当即给托管中心的朱老师打电话,对方告知她并未接到施宣涵。一听此言,施先生的爱人从松岗赶到学校,找到老师询问。学校这才告知她,中午校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学生已送往恒生医院抢救。待到施先生的爱人赶往医院,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油门当刹车酿成惨剧
施先生一家四处打听事发过程。学校于11时40分放学,而交警接到事故报警是11时50分。事发第二日,施先生连同亲友到学校门口寻找目击证人。
施先生说,肇事司机姓李,开一辆白色东南凌帅。当时,他刚接上两个孩子,从校门口调头准备驾车离开。据肇事司机向交警供述,当时他是错把油门当刹车才酿成惨剧。深圳新闻网一位网友跟帖:“我看到事情的经过……出事的学生走出校门到马路中停下,一部白色汽车的后视镜把那个学生撞倒在地,然后发疯似的从他身上碾过。直到走出十几米以外才停下,司机愣住了……更多的人流下了眼泪。”
据了解,警方已开具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施先生说,肇事司机说自己无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事发时孩子在谁的手里?
小涵出事时是一个人过马路吗?施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三份文字说明,分别由西乡街道中心小学当天值班的罗副校长、班主任刘老师和托管班朱老师所写。刘老师在情况说明中提到:9月18日上午11时40分,她按常规组织学生排队放学。到校门口后,她看到托管班的人像往常一样在校门口举着牌子等学生,于是两个孩子一齐到托管班老师处报道,她则继续在校门口组织学生放学。“托管班的人都是在学校门卫室接孩子。我看着小涵和另一名学生结伴走到托管班老师那里,才放心去组织其他学生排队放学。”昨天,刘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记者在校门口实地走访,假如情况如刘老师所说,那么孩子根本不用自己过马路。昨天,记者来到学校门口欲采访校方负责人,保安员称三位校长都不在。记者留下名片,请保安员转达校长,但至截稿为止,校方负责人没有和记者联系。
对此,托管中心的朱老师在情况说明里写道,托管中心的老师都是举牌在学校大门左边20米以外的一棵树下等待孩子。他写道:“9月18日大约下午2点钟在小涵抢救医院大厅,西乡街道中心小学一(2)班班主任给我一张纸条要我签字确定,内容是班主任把小涵亲手交到我的手上。我说没有这件事,不能签字……”
仍不明白。施先生说,他和爱人都希望校方和托管中心能对此事有明确的说法,而不是互相推诿。他在帖子里说,“我们的要求并不过分,就是想要一个真实的过程,我们活蹦乱跳的一个孩子,到底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惨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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