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互助·生活
  首 页   求 助   捐 助   资 讯   社 区   基金会   新手上路
 资讯首页 | 社会 | 科技 | 健康 | 教育 | 公益活动 | 公益法规 | 公益新闻 | 动物保护 | 财经 | 娱乐 | 时事 | 公益人物 | 环境保护 | 专题 |
 热门关键字: 动画  曝光  女教师被判3年  城市  武汉
当前位置:主页>曝光>文章内容
中国少数媒体广告违法率继续居高不下被处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26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今天上午发布公告,披露中国二季度违法广告情况,并表示将对其严惩不怠。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跟踪监测了二季度全国广告监测中违法率较高的都市类和文摘类报纸广告。监测显示,仍有少数媒体广告违法率继续居高不下,如《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广告违法率分别为百分之七十七、百分之八十;《文摘旬刊》、《书刊报》广告违法率甚至高达百分之百。

  其主要问题是:擅自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

医疗广告,宣传
医院
中药制剂或处方药,广告内容宣传有效率、治愈率,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医疗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宣传增强性功能的功效等。

  公告称,鉴于相关报社未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职责,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责成媒体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刊》、《书刊报》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并依法暂停南国都市报社、济南时报社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七日,暂停文摘旬刊报社、书刊报社发布药品、医疗广告三十日。


(阅读次数:
上一篇:我爱我家中介擅自出借房屋三证 购房者买房泡汤   下一篇:国家工商总局叫停8个医药保健品广告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匿名评论
评 分: > 1 > 2 > 3 > 4 > 5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栏目推荐
211种洗涤用品合格率98.1%
美国食品集团召回4350公斤问
六味地黄丸和男宝胶囊等十种
21家药企存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顺天府超市店员被指殴伤老年
三洋和诺亚舟事件追踪:数码
松下传真机莫名自燃 不赔偿
五粮液身陷错字门 坚称王者
陕西省药监局暂停销售15种违
取暖器爆炸凸显格力品牌延伸
 专题活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Powered by 网天易联 1.1.0 Copyright 2000-2008
京ICP备07008900号